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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五措施促贸易便利化
   发表日期:2014-07-22 10:19:51  浏览数:646次 字号: |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,自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》发布以来,商务部针对促进贸易便利化出台了五个方面的措施:
第一,进一步减少了自动进口许可的货物种类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,从7月1日开始,取消光盘生产设备、汽车产品、工程机械、纺织机械、金属加工机床等五大类81个商品编码的自动进口许可,削减幅度达14%。
第二,下放关税配额管理、农产品加工贸易的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。
第三,取消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的收费项目。从6月19日开始,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收费。
第四,调减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增值服务的费用。经商务部协调,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明确从7月1日开始,对所服务的25000家加工贸易联网企业进一步下调增值服务费用,最低降幅8%,最高降幅75%。
第五,调减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的展位费。(源自: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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